記者林悅/台南報導
台南市永康分局27日凌晨接獲報案指出,某汽車旅館內有被害人遭控制,大橋派出所員警火速派員前往,並在汽車旅館門口當場撞見正遭21歲陳姓犯嫌強押外出領錢的23歲姜姓被害人,員警立即上前攔查救人,並在旅館房內破獲該起「仙人跳」擄人事件,將6名犯嫌依妨害自由、恐嚇取財、傷害、妨害秘密等罪逮捕送辦。
▲台南市警永康分局破獲1起仙人跳案,救出被害人,逮捕6名犯嫌依法送辦。(圖/記者林悅翻攝,下同)
永康分局大橋派出所指出,27日凌晨3時許接獲一名婦人電話報案,她的兒子在汽車旅館內遭制限自由,歹徒要求匯款新台幣5萬元。大橋派出所立即派員前往查處,就在汽車旅館門口,撞見1名犯嫌正要押被害人外出至附近超商領錢,被害人在看到員警時,雖不敢大聲呼救,但頻頻以手指向自己,此舉動引起員警注意,上前攔下兩人盤查,救出被害人,並逮捕6名犯嫌。
警方調查,23歲姜姓被害人在網路交友軟體認識1名未成年許姓女網友,相處過程中,女網友因電話費,向被害人借款6千元,被害人在催款過程曾提出可以發生性行為還債,此事經許姓少女男性友人得知後,因而設局邀約被害人在汽車旅館見面。
被害人依約抵達指定地點與許女見面後,21歲陳姓男子、27歲洪姓男子(少女男友)、28歲曾姓男子、21歲李姓男子、26歲王姓男子等5名犯嫌立即到場,以引誘未成年少女開房間等理由毆打被害人,並強迫被害人自行手淫遺留跡證,企圖製造偽造性假象,而要求被害人支付新台幣20萬元和解金。
被害人為籌錢,打電話向姊姊求助,由姊姊匯款5萬元後,家人立即報案,通知員警到場救出姜男,他供稱不知道許女未成年。警方偵訊後將陳嫌等5名男子及許女共6名犯嫌依妨害自由、恐嚇取財、傷害、妨害秘密等罪逮捕,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。
永康分局長甘炎民表示,警方對於暴力犯罪,一定會嚴正執法,快速打擊犯罪,追究到底、絕不寬待,犯罪分子不要心存僥倖。也呼籲民眾網路交友藏有危險,見面應約在公共場所並找親友陪同,發現可疑情況應立即走為上策或報案,以自我保護為原則,多一點小心,多一點安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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